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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商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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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者:admin 发布时间:2006-3-18 14:16:20 阅读:

经销商资质要求

1、诚信、敬业、有良好的个人素质。

2、有资金实力和良好的医院、OTC、流通网络,应有详实成功的案例、可供查询的个人和商业公司作为招商对象。

3、愿意遵守公司的管理制度。

4、能提供个人资料(身份证复印件)、家庭详细地址、个人简历、电话等。

5、能提供公务员担保书(可减少保证金数额或首批部分铺货)。

6、有国家药监部门认证(GSP)的商业公司委托。

 

招 商 政 策

 

1、产品代理价格合理,有足够的市场推广空间。

2、实行严格的销售区域划分和市场保护措施,保证区域内经销商的独家代理权。

3、严格控制货物流向,公司将采取底价供货,保证区域内经销商的独家代理权。

4、公司新产品上市,代理商享有优先代理权。

5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任务量。

6对不同区域,完成不同规定的任务量,公司将给予相应的返利和返点,保证市场价格统。

 

保 障 体 系

 

1、可靠的产品质量保证,合法证照及手续,支持代理商办理产品入市和推广手续。

2、强大的市场扶持,全程促销品、试用装,临床资料等宣传品支持。

3、在中国医药招商网和中国医药报做强有力的宣传,同时参加全国各重大药品会议及媒体报道。

4不断推出后续产品,保证经销商后续产品资源。

 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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